Monday, July 12, 2010

煙火



今年,本州政府首度准許市民在住宅環境玩煙火。本年Fourth of July,到處有人放煙火上天,斜對面的鄰居也有放,看煙火成了今年假日的額外娛樂。其實,射上天的煙火在本州依然是非法的,合法的是那些小型煙火(詳情見此)。小型煙火,市民以往一直都有「偷雞」放,既然法例放寬了,「偷雞」寬鬆度相對大了。

昨晚,鄰居又放煙火了,斷斷續續地放了差不多一個小時。中途拍了這段影片,當然不會是連珠爆發那種,不過能這麼近距離看煙火,滿正的!

2 comments:

  1. 舊年返大陸都有feel過呢種類居放煙火既情況^^
    唔知美國咁樣放煙花貴唔貴呢?大陸都好似一吓約一舊水。

    ReplyDelete
  2. 我不知道放上天那種煙花的價錢,聽說價錢比其他州的貴。
    至於合法那些,價錢不算貴,便宜的套裝(一套有數種款式)數美元已有交易。

    ReplyDelete