星期三,放假。和父母及姑姐去賭場。平時,不會跟著去,因討厭賭場裏煙味,亦不喜好賭博。為甚麼今次會去?當然有目的,為的是用媽的賭場卡積分來換禮品。
年多前,已想買部 GPS,遲遲未買,因所儲的錢被其他急事 (我認,即旅行!) 征用了。 媽有 150 積分 (元),想買的 GPS 需要 250 分,即需另補 100 元,沒買因覺得不值。結果,買了這部 Jensen NVX-225。優點是換購價剛好是 150 分 (需另補稅約十元),有看相,看影片,聽音樂的功能。缺點是沒有 Directions in Real Street Names 功能。 回家後,看網上 REVIEW,說這部 GPS 的最大缺點是內置地圖版本舊 (2006年) ,公司沒有在網上提供更新地圖版本。對我而言,要錢的話,決不會買這部 GPS。不用錢,就沒所謂啦!

另,如果賭博中,贏錢是橫財。我覺得自己贏了橫財中的橫財。是日,我隨便選了部老虎機來玩。入了張五元,玩了數局後都沒有進帳,於是把餘錢 ($3.60) 按出來,打算到其他機玩過。怎知有兩張金額卷彈出來。第二張是我應得的 $3.60,第一張是 $21.98。原因不明,我猜是上手留下來的。我共拿了十元來玩老虎機,全輸掉。$21.98 中,輸掉 $6.90 便收手了。結果,扣掉所輸的,共贏了 $5.08。高興!比起直接贏錢更令人興奮!贏來的錢,在賭場裏的 Ben & Jerry 買了杯 Chocolate Chip Cookie Dough 味雪糕。(!)
收手自如的話,在賭場玩玩也不錯~ Hehe~
ReplyDelete恭喜你賺左杯雪糕!